“三无”对象手续办理程序
|
|
“三无”对象手续办理程序
|
|
|
|
一、身份确认 “三无”指 ①无劳动能力; ②无生活来源; ③无抚养、赡养人(或虽有抚养、赡养人但无抚养、赡养能力)
二、手续办理 1、社区居委会调查确认,填写“三无对象申请安置表”(从区民政部门获取或网上下载),一式两份,盖章,附调查证明材料,向区民政部门申报。 2、区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区局领导签字,盖公章,报市民政部门。 3、市民政部门审核,局领导签字,盖公章。 4、经市民政局批准的“三无”人员经医院体检,没有传染病的可入住国办社会福利院,实行集中供养。
三、政策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
|
2007-06-15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