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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无”对象手续办理程序

    三无对象手续办理程序




     

      一、身份确认
      三无
      无劳动能力;
      无生活来源;
      无抚养、赡养人(或虽有抚养、赡养人但无抚养、赡养能力)

      二、手续办理
      1、社区居委会调查确认,填写三无对象申请安置表(从区民政部门获取或网上下载),一式两份,盖章,附调查证明材料,向区民政部门申报。
      2、区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区局领导签字,盖公章,报市民政部门。
      3、市民政部门审核,局领导签字,盖公章。
      4、经市民政局批准的三无人员经医院体检,没有传染病的可入住国办社会福利院,实行集中供养。

      三、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200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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