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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

市民政局关于局属殡葬单位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武民政[2003]15

局属各殡葬单位:

  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既是进一步推进和巩固我市殡葬改革、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要求,也是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为此,市局对1994年以来,公布的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自愿选择服务项目和丧葬附属用品销售等,进行了分类整理;对近年服务于殡葬改革探索性试行的殡葬服务项目予以确认,现予以公布。以便于群众、媒体的监督,物价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现将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收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端正服务思想

  殡葬事业单位的任务是贯彻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意义。殡葬服务要围绕殡葬改革的总要求,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提供文明节俭的服务。

  二、依法办事,严格遵守物价政策

  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武民政[1994]205号)是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的规范性文件,各殡葬单位要经常组织学习。各殡葬单位在推荐自愿选择服务和附属丧葬用品时,要坚持自愿选择,并签定服务项目协议,做好宣传、解释,不得强行提供自愿选择性的服务,不得强行配售附属丧葬用品。

  三、规范自愿选择服务项目和附属丧葬用品销售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1 对于经市物价局批准的运尸、抬尸、遗体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定型墓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经市民政局批准的自愿选择服务项目和附属丧葬用品销售。各单位应坚持明码实价,亮证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底收费标准。

  2 对于适应殡葬改革要求,适应群众需要,开展的创新服务项目,实行备案试行制度。由殡葬单位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按照成本和服务过程中的难易程度测算费用,并填报《市民政局殡单位试行自愿选择服务项目备案申报表》(一式二份),报市民政局备案,符合殡葬改革要求的。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负责审查备案,试行期原则上为1年。

  3 对于各殡葬单位的附属丧葬用品销售,由殡葬单位根据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市 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武民政[1994]205号)第7条的规定,及时填报《市民政局殡葬单位附属丧葬用品销售价格备案申报表》(一式四份),报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备案。

  4 有公墓的殡葬单位提供的定型墓,要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制定 的收费标准执行;提供的超定型墓占地面积,要严格执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的1平方米最大限制,各种定型墓的占地面积心寸误差,不得大于或者小于该墓型尺寸的5%。新设计的墓型,在试销前,应填报《武汉市经营性公墓试销墓型及收费标准备案呈报表》(一式二份),报市民政局备案。符合殡葬改革要求的,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负责审查备案,试行期原则上为1年。

  四、规范服务行为 

  各殡葬单位在向丧户推荐服务项目时,应向丧户解释清楚服务的内容和过程、服务质量标准及收费标准;在推荐丧葬用品时,应介绍清楚该用品的用途、质地和价格,应由丧户自愿选择,并签订服务项目协议书。

  五、要求

  各殡葬单位接通知后。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提高严格执行物价政策的认识。各殡葬单位要确定专职的物价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物价管理日常工作。并在20034月底前,按本《通知》附表格式公布的项目、收费标准及内容制作公示牌;对计划新开辟的自愿选择服务项目,应填报《市民政局殡葬单位试行自愿选择服务备案申报表》(一式二份)报市民政局备案;对于正在经销的附属丧葬用品,应填报《市民政局殡葬单位附属丧葬用品销售价格备案申报表》(一式四份),报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备案。

  附表1、《基本殡葬服务项目》

  2、《自愿选择服务项目和丧葬附属用品销售》

  3、《青山殡仪馆静园墙式壁墓收费标准》

  4、《九峰山革命烈士陵园超定型墓收费标准》

  5、《市民政局殡葬单位试行自愿选择服务项目备案呈报表》

  6、《市民政局殡葬单位附属丧葬用品销售价格备案呈报表》

  7、《武汉市经劳神性公墓试销墓型及收费标准备案呈报表》


                 二OO三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民政 殡葬单位 殡葬服务 收费标准 通知



抄送:



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3年4月2日印发


 

附表一:
               市物价局核定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1-1

运尸费

公里

武价函[1999204

伊维科等高档殡仪车起步价100元,普通殡仪车起步价50元。超过5公里均按1/公理计价。

1-2

冷藏防腐费

/

30

同上

 

1-3

尸体搬运费

50

同上

4层楼以上(含4层楼)每层楼加收5

1-4

普通炉火费

 

同上

些炉型因烟气排放污染环境,汉口、武昌、青山等殡仪已拆除普通炉。停止提供些项服务

1-5

程控自动火化机收费

500

武价函[2000130

儿童300元、婴儿100

1-6

上门服务

50

武价函[199523

按丧户要求。落实丧葬事宜

1-7

衷乐上门服务

小时

40

同上

 

1-8

治丧录象

200

同上

 

1-9

制作遗像

 

同上

按成本加收服务费10

1-10

办理治丧布告

 

同上

按成本加收服务费5

 

续附表一:
市物价局核定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1-11

丧葬用品

 

 

武价函[199523

丧户自愿选择,按成本价加收10%服务费

1-12

上门穿衣

100

同上

擦身、更衣、一般整容

1-13

上门特殊整容

 

面议

同上

仅限于破碎遗体,最高不得超过500

1-14

工本费

2

同上

服务指南、协议书

说明:1、以上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由市物价局制定。其服务项目只能由殡仪馆负责承办。公墓单位不得承办以上服务项目。

2、殡仪馆为城市低保对象提供项目编号为1-11-21-31-51-6等的服务收费标准,可凭《低保证》减免50%

3、市物价局投拆电话:12358

4、市民政局投拆电话:85765547

 

附表二:
               
自愿选择服务项目和丧葬附属用品项目

项目编号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2-1

遗体脱穿衣

50

包括尸体擦身

上门服务加收50

2-2

一般整容

30

剃须、化妆

 

2-3

为遗体代表装假件

15

假发和五官司假件

 

2-4

破碎遗体整容包扎

300-800

根据遗体破碎修复的难易程度确定

限于破碎遗体

2-5

遗体消毒

10

 

 

2-6

馆内接转遗体

30

由工作人员转接

 

2-7

骨灰坛盒装灰封口

100

将火化后的骨骸手工收集、再装入坛盒内、坛盒封口

城市低保对象、凭证免费

2-8

骨灰坛盒写字

5

 

城市低保对象、凭证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