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民政[2008]19号
东西湖区民政局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办文[2008]25号)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市、区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把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融入民政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在局机关和社区开展反腐倡廉大宣教活动,在局机关和社区大力倡导“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道德观念和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推动我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 工作目标
一是大力宣传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取得的明显成效,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坚定夺取反腐败斗争胜利的信心,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证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 工作措施及安排
1、(4月30日前成立大宣教领导小组)成立区民政局大宣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李友松同志担任,余建祥、潘红莲、栗群才、涂同洲等局领导为副组长,王佑华、李唐荣、范世望、候秋霞、张正标、黄晓东、刘娅妮同志为成员(责任科室:办公室)。
2、(5月1日至12月30日)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重点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等条规,提高全体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局机关党支部)。
3、(5月20日前)局党组中心组开展一次廉政专题学习;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廉政专题教育活动;由党组书记为授课人开展一次“成功的一课”廉政教育讲课活动(责任单位:局党组、纪检组)。
4、(6月30日前)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情系民生、廉洁从政”征文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部廉政教育警示片和到市内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责任单位:纪检组)。
5、(5月15日前)在各社区开展以“清风进社区,美德进万家”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将社区廉洁文化与创省级文明城区相结合,把廉洁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文明辖区单位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将社区廉洁文化融入社区建设,指导社区开展廉洁家庭创建活动,以制定家庭廉洁文明公约,落实公民道德建设行为规范,在广大居民群众中大力倡导以廉为美,以贪为耻,诚信立身,廉洁自律,正派做人的良好道德风尚(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6、(5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区每一个社区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每月出一期以廉政为内容的宣传专栏;并利用社区相关阵地张贴标语,向居民群众发放廉洁倡议书、居民公约;在每一个社区举办一场群众性的廉政文艺晚会,开展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弘扬廉政的宣传工作。以多种形式营造一种崇尚廉政,“人人思廉,家家保廉”,使廉政文化融入社区,进入家庭,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廉政氛围,使居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反腐倡廉 “大宣教” 工作方案
抄送:区纪委
东西湖区民政局办公室 2008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