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区家园建设行动计划2007年度创建村评估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东家园办[200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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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办事处、园区)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总结2007年度全区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创建工作,迎接全市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创建村评估验收工作,根据今年全区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工作安排和《东西湖区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区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的意见》(东家园〔2005〕2号)精神,经区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07年度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创建村逐村开展群众性评估验收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请抓好落实:
一、评估验收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评估验收范围
评估验收的范围为:参加2007年度全市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创建的7个改造型大队。此外2006年度7个未验收的创建大队也一并纳入此次评估验收的范围。(见附件一)
(二)评估验收阶段和时间安排
评估验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3月—4月中旬,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开展致富门道、村塆道路、绿化等专项验收,项目资金审计和预评估验收,抓紧整改完善提高,向区里申请评估验收;区里成立评估验收工作组并集中培训验收人员,统一验收的方法和标准。
2.实施阶段:4月中旬,验收组到各街道(办事处、园区)进村评估验收。
3.总结阶段:4月下旬,综合各验收组评估验收情况,评定并通报评估结果,反馈整改意见,并做好迎接市级评估验收的准备。
具体验收日期由区家园办统筹安排。
二、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一)区里的准备工作。区里评估验收前,由区家园办组织对区评估验收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掌握验收方法,统一验收标准,明确验收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验收。
(二)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的准备工作。区里评估验收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要先行完成创建村的致富门道、村塆道路、村塆绿化等3个建设项目的专项验收,项目资金的专项审计和预评估验收。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对创建村的建设项目的专项验收、项目资金的专项审计、预评估验收可集中统一进行。预评估验收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家园办向区家园办申请评估验收。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申请评估验收的材料包括:
1. 街道(办事处、园区)家园办关于申请评估验收的报告;
2. 街道(办事处、园区)2007年度创建工作总结;
3.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有关职能部门对创建村的致富门道、通塆道路、村塆绿化等3个建设项目的专项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和项目资金的专项审计报告;
4.各创建村“四到家园”建设整治项目及资金投入完成情况汇总表(表格由区家园办统一提供)。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对上述申报材料统一装订,一式5份报送区家园办。
评估验收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创建村要提供2007年创建工作总结。各创建村还要现场提供“图、表、册”(“图”指村塆产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绿化规划图,“表”指“四到家园”项目建设计划表,“册”指涉及农户“四改”项目登记册),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创建工作的原始会议记录,村务公开原始材料,推选出参加现场考察的群众代表2-3人,安排参加座谈会的村民代表候会。
三、区评估验收组的组成
评估验收活动在区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区评估验收组组成1个小组,分3个专班。
四、评估验收的标准和重点
按照《东西湖区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标准》(见附件二),逐项据实打分。对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着重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村塆规划的执行情况是否尊重民意,按村塆规划和“四到家园”项目计划实施建设;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是否存在重大问题;建设中是否有举债和强迫命令群众的现象;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有无截留、挪用的现象。
五、评估验收的方法
按照每天验收不超过3个创建村安排工作。3个工作专班,分别开展现场考察、群众座谈、随机访问群众等活动。
(一)现场工作专班的工作内容与方法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划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区文体局
1.按“四到家园”规划和项目审批情况,逐项检查。重点为实地察看“四通四改一化一室一场”项目建设情况。
2.对照《东西湖区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评估标准》中“基础设施完善”的工作内容,查看“图、表、册”,查看整治建设项目的公示材料。
3、查看“四通四改一化一室一场”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情况资料。
(二)访谈工作专班的工作内容与方法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成员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区供销联社、区民政局
访谈工作专班以考核 “致富门道明晰”和“社保体系建立”的等内容为主,兼顾其他内容。
1、主持有村“两委”干部和5-7名群众代表参加的访谈会,主要对照《东西湖区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标准》中“致富门道明晰” 和“社保体系建立”的工作内容,向大队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群众代表了解情况。
2、到自然塆实地访问群众,每个塆访问农户不少于6户,主要对照“致富门道明晰”的工作内容、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实地了解民意。
3、收集“四到家园”的经验和需要改进完善的情况。
(三)座谈工作专班的工作内容与方法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妇联、团区委、区综治办
座谈工作专班以考核“社保体系建立”和“社会和谐稳定”内容为主,兼顾其他内容。
1、主持召开8—10名村民代表座谈会。主要对照《东西湖区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标准》,听取村民代表对本村试点工作的评估和建议。
2、请村民代表按《东西湖区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评估验收问卷调查表》(见附件三)的内容进行民意测评。
3、查看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本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以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原始记录。
六、评估验收结果的认定及反馈
每个专班当天的评估验收活动完成后,要及时对创建村进行评分。全部评估验收活动结束后,要集中汇总评估,按示范、合格和不合格进行等级评估。区家园办综合平衡后,申请市家园办评估验收,根据市评估验收组测评的意见,然后反馈给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组织公示。经过公示程序后,群众无疑义的,即可认定,由市家园办予以通报。对农户有疑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则重新评估认定。对不合格的,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另行安排验收。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应组织将各创建村的评估验收情况分别在每个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由所在街乡镇和村级组织负责收集群众反馈的意见,区家园办负责抽查。
七、评估验收工作的相关事项及要求
(一)评估验收工作遵循自主申报、群众公认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凡纳入2007年度全市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创建的村,应经过评估验收;评估验收以村民群众为主,现场考察、座谈、访谈等环节都必须有村民代表参加。
(二)评估验收工作要切实避免增加基层负担。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参加评估验收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礼品现金等,不得参加评估验收以外的其他活动。评估验收时,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家园办、大队按每个专班安排1名工作人员协助。
(三)区直部门参加评估验收工作的人员,原则上须是日常承担此项工作的干部。为保证评估验收活动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一般中途不调换人员。
(四)评估工作以现场为主,以深入农户为主,因此,各试点村及试点村所在的街乡镇可将面上情况以书面材料汇报。
(五)评估验收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3081769
联 系 人:魏 柳
联系电话:83081769
邮 箱:whdxhjyb@126.com
附件一:东西湖区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评估验收试点大队名单
附件二:东西湖区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标准(评分表)
附件三:东西湖区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评估验收问卷调查表
区家园办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家园计划 评估验收 方案
东西湖区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 3月28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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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8 |
| 附件1: 06、07验收大队名单.xls |
| 附件2: 附件二武汉市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标准(试行)(评分表).xls |
| 附件3: 附件三 武汉市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问卷调查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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